关于开展2016年湘西职院民调工作宣传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今年省民调工作已全面启动,采取打电话的方式对全省各县市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民意调查。根据州综治委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湘西州直行政企业事业单位民调工作的会议精神,学院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现将内容通知如下:

一、       民调工作测评时间

今年起全年分二次测评:上半年4月开始,下半年9月开始。

二、       民调对象

      学院教职员工、家属、学生、门面出租户。

三、       民调评分标准

   每项内容满分设定为10分,10分表示工作十分满意、9.5分表示工作比较满意、9分表示工作不太满意。

四、       民调对象测评要求

1.问卷调查采取打分评价,请在接到测评电话时,耐心把电话接完。

2.当您接到提问时,请您一定要多一份关心、多一份包容、多一份鼓励、多一份肯定。我们“同住一座城”,应该“共爱这个家”。

3.期待您10分满意的评价。

4.请您在接到民调电话后第一时间将情况反馈给湘西经开区办公室0743——8532789。

五、       民调工作宣传举措及要求

   1.各处室、系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要有大局意识。精心组织召开本部门教职员工、班级学生会议,宣传民调测评的主要内容、基本常识等。宣传到每个人,不得漏缺,民调知晓率达100%。

   2.保卫处合同相关处室,负责落实民调宣传展板、横幅标语、张贴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电子显屏、短信提醒等载体开展民调工作宣传。

    3.保卫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督查指导各处室、系部、门面出租户开展民调工作宣传。

    4.对民调工作宣传不到位,措施不力、民调知晓率低,并影响2016年学院综治年度考核的处室、系部,学院将追究处室、系部负责人相关责任。

 

 

 

湘西职院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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